四川省提前完成抗癌藥降價目標
2018-10-11 10:10:00
有人舉了一個例子:假設A藥品出廠價為800元,經銷商以900元/盒的價格賣給流通企業,流通企業以1000元/盒的價格賣給醫療機構,降稅政策出臺之前,應納稅32元/盒,降稅政策出現后,由于出現了兩次交易,應納稅57元/盒,稅收反而出現了增長。
四川省已實現抗癌藥在699家公立醫院的降價,提前3個月完成目標任務。
實現全省公立醫院均降價,節約4050萬元
近日(10月8日),四川省衛計委發布公開消息:四川率先完成了抗癌藥省級集中專項采購降稅降價工作,已于9月30日實現降稅政策范圍抗癌藥在全省公立醫院使用終端的降價,提前3個月完成目標任務。
消息顯示,截止目前,已有91家企業主動申報降低價格,共涉及297個抗癌藥品,平均降價幅度為3.13%,最大降幅達51.20%;其中,41個進口抗癌藥品平均降價幅度為6.15%,256個國產抗癌藥品平均降價幅度為2.65%;按照2017年全省公立醫療機構交易量靜態測算,此次降價將為四川省的患者節約抗癌藥費用4050萬元。
在四川省8月30日公布的《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中,相關部門明確規定:凡是四川省最高掛網限價高于全國范圍內最新產生的最低省級掛網/中標價格的,將按照最新產生的最低省級掛網/中標價格進行調整。
四川省也的確這樣做的。據悉,下一步,省衛計委從10月起,將每月緊盯降價范圍抗癌藥在外省形成的最新最低價,定時聯動降價,讓四川的癌癥患者能用上全國最低價。
這意味著,四川省的抗癌藥降價不僅覆蓋了全省公立醫院使用終端,并且將時刻準備著再次降價。
大勢所趨,降價不可避免
兩個月內,北京、陜西、廣西、江西、浙江等15個省份發布相關文件,啟動實質性推進抗癌藥“降藥價”的措施。
例如,9月25日,浙江省發布關于征求《浙江省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工作方案》意見的通知,通知顯示,已在浙江省中標的藥物,其報價如果低于參考價,且達到浙江集采降價幅度的60%,就被列入擬中標目錄,反之,則廢標。這無疑以政策的方式,在原來降價的基礎上使企業不得不考慮再次降價。
除此之外,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2個省份藥采平臺陸續調整了抗癌藥的價格。例如,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數據:截至8月底,海南省進口藥及抗癌藥降價總量已達到602個。
8月27日,重慶藥品交易所已完成平臺掛網的63個抗癌藥價格調整工作,平均降幅7.38%,其中,降幅最大的是西安楊森的注射用地西他濱,價格由10335.45元/支下降到4996元/支,降幅達51.66%。
事實上,為降低抗癌藥價,國家已出臺多個政策,包括對抗癌藥品實行零關稅、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施政府集中議價、采購,對未納入醫保的抗癌藥進行醫保準入談判等。
藥價變化幅度較小
但需要注意的是,綜合看來,大部分抗癌藥價實際價格下降幅度主要集中在2%~6%,藥價變化并不大。
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丁錦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按原有關稅稅則,進口抗癌藥品中的單克隆抗體和其他生物制品原關稅即是0%,不受零關稅影響。小分子化學藥品原關稅為2%,降為零后對價格僅有小幅度影響。
與此同時,抗癌藥在銷售過程中經過的環節越多,降稅政策帶來的益處則越小。
有人舉了一個例子:假設A藥品出廠價為800元,經銷商以900元/盒的價格賣給流通企業,流通企業以1000元/盒的價格賣給醫療機構,降稅政策出臺之前,應納稅32元/盒,降稅政策出現后,由于出現了兩次交易,應納稅57元/盒,稅收反而出現了增長。
因此,減稅作為降價策略的第一步還遠遠不夠,需要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兩方面考慮,打出組合拳:一方面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另一方面,創新仿制齊頭并進,利用市場競爭機制引導藥品價格下降。
中銀國際證券在其研報中表示:雖然首輪降稅降價幅度不大,但長期來看,抗癌藥螺旋降價,提高藥品可及性將成為主流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