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廣州基藥目錄將停用
2018-10-26 10:10:54
以臨床需求為出發點,設定質量層次,通過帶量議價采購藥品的模式,已經淡化了對目錄的依賴。以上海、深圳和廣州GPO為觀察樣本,可以發現同樣的規律:臨床必需、性價比高的藥,采購就是。
據藥脈通消息,廣州將停止基本藥物目錄的使用,一位廣州醫療界的人士確認了此消息。
▍廣東省,基藥使用比例已經取消
事實上,自2017年7月1日起,廣東省就不再對各級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基本藥物)的品規數量和金額比例作具體要求。
2017年6月30日,廣東省衛計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基本藥物制度有關要求的通知》表示,各級醫療機構可綜合臨床需求、藥物療效和價格,從新版的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自行配備使用,并實行零差率銷售(中藥飲片除外)。
其中,城市公立醫院按廣東省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統一安排的時間節點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的集中采購方式和報銷政策不變。
▍廣州集團采購,基藥目錄弱化
在新基藥目錄蓄勢待發之際,傳出這個消息的確令人吃驚。
不過,結合上述廣東省取消基藥使用比例,再聯系到2018年8月31日,廣州市人社局、廣州發改委、衛計委、藥監局等8部門聯合下發《廣州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試行辦法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有業內人士分析:
各地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就廣州來說,棄用基藥目錄可以理解。
據悉,廣州GPO要求優先選擇符合臨床路徑,納入醫療保險目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及廣東省基本藥物增補品種目錄的藥品,但是在已經取消基藥使用比例的前提下,基藥與其他藥品進GPO目錄的機會是均等的,這已經使得基藥目錄的價值被弱化。
▍國家帶量采購和新基藥目錄,或很快公布
以臨床需求為出發點,設定質量層次,通過帶量議價采購藥品的模式,已經淡化了對目錄的依賴。以上海、深圳和廣州GPO為觀察樣本,可以發現同樣的規律:臨床必需、性價比高的藥,采購就是。
不過, 9月19日,國辦發布的《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中,還是要求“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進行標注,提示醫療機構優先采購、醫生優先使用”。
國辦還表示,要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對于基本藥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藥品,醫保部門在調整醫保目錄時,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目錄范圍或調整甲乙分類。事實上,基藥政策的目的,還是“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眾用藥負擔”。
這和將要實施的國家帶量采購的目標一致。或者很快,帶量采購的細則和新基藥目錄都會發布,到時候就會看到,在此之下下,保證基藥優先使用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