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醫療器械企業下“封殺令”
2018-07-04 09:07:50
對飛檢不過關的企業和產品,國家藥監局有全國統一要求,該行政處罰就要行政處罰,處置措施包括停產、停業、整改、罰款等等。
6月28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根據國家藥監局的飛檢通告,發布了《關于暫停形狀記憶肋骨環抱接骨板等產品在線交易資格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重慶欣汶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停產整改的通告》、《對江蘇為真生物醫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飛行檢查通報》,以及我省藥械集中采購工作有關規定,通過核查、公示等程序,經研究決定,即日起暫停形狀記憶肋骨環抱接骨板等產品的在線交易資格。
這已經不是浙江省第一次次對飛行檢查不過關的械企產品下達“封殺令”了。
去年就已經出現過因為藥監局組織的飛行檢討未能通過,直接導致相關企業的產品被衛計委暫停掛網集采資格的“關聯懲戒”措施。之后,四川省也發生過類似事件。
對飛檢不過關的企業和產品,國家藥監局有全國統一要求,該行政處罰就要行政處罰,處置措施包括停產、停業、整改、罰款等等。
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成熟,現在已經逐漸形成新的懲罰機制:藥械招標采購部門已在從采購端上對飛檢不過關的械企產品,實行第二重處罰措施。
可以預計,從今年開始,浙江省對國家飛檢不過關的醫械產品取消掛網資格的做法即將開始常態化,未來或許還會有更多省份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