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局公布不合格藥企藥品
2016-08-11 04:08:23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9日發布通告稱,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9日發布通告稱,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
經檢驗,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蛇膽川貝液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鑒別。標示為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跌打活血散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裝量差異。標示為四川省通園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性狀不合格。
通告指出,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要求企業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產品等措施。食藥監總局要求相關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并責令涉事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