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種腫瘤靶向藥物進醫保
2015-04-01 09:04:27
為進一步減輕惡性腫瘤患者就醫、用藥的經濟負擔,內蒙古自治區確定將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慢性髓性白血病等8種惡性腫瘤所需的鹽酸埃克替尼片等12種靶向藥物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可支付范圍。
為進一步減輕惡性腫瘤患者就醫、用藥的經濟負擔,內蒙古自治區確定將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慢性髓性白血病等8種惡性腫瘤所需的鹽酸埃克替尼片等12種靶向藥物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可支付范圍。
據悉,內蒙古自治區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符合靶向藥物使用適應癥和臨床診療規范的患者,均可享受這一政策。具體支付比例為:惡性腫瘤靶向藥物治療獲得慈善機構贈藥前的費用,由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35%,城鎮職工再由大額醫療保險支付35%,城鎮居民則由大病保險再支付35%。一個年度內支付的惡性腫瘤靶向藥物治療費用,不得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據了解,內蒙古正在設定結算系統。系統上線后,醫保經辦機構將與當地靶向藥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網絡結算,參保患者只需支付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