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從頭管起 穩定藥品市場
2012-04-19 12:04:00
自2012年9月1日起,對于零售環節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藥品,經營者應將自主確定的藥品最小零售單位含稅出廠價格,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報送至發改委指定的藥品價格信息系統。
近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加強藥品出廠價格調查和監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該“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對于零售環節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藥品,經營者應將自主確定的藥品最小零售單位含稅出廠價格,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報送至發改委指定的藥品價格信息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還指出,對出廠價格與中標價格差距過大的,建議取消其中標資格。
藥品價格從“頭”管起
另外,根據一些藥企透露,發改委一直在醞釀“藥品流通環節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并且在今年2月份向一些單位發了“征集意見稿”,據悉,該“暫行辦法”意在加強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的監管,從而“抑制流通環節不合理加價”。
業內專家指出,發改委上述舉措,煞費苦心意在從藥品的生產到流通的各方面著手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然而藥品作為一種商品,其價格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受到不亞于計劃經濟時代的嚴格管控,證明了價格機制在醫藥領域已經失效。并且,這種嚴格管控未必就一定能平抑虛高的藥價。
公立醫院是藥價虛高重災區
北大縱橫醫藥合伙人史立臣表示,通常所說的藥價虛高,一般情況是指到醫院就診時候發生的。然而,在藥店和基層醫療機構,老百姓具有相當的選擇權,即使對方推薦較貴的藥物,人們也可以選擇不買,因此,藥店和基層醫療機構(不包括縣級醫院)是藥價較為正常的區域。
然而,就是在人們沒有太多選擇權的公立醫院,老百姓成了砧板上的肉。藥價多少,跟患者沒關系,醫生開處方了,患者只能去拿藥,而且只能去醫院的藥房拿藥,否則醫院方面拒絕使用。
因而,史立臣認為,只要有選擇權利的地方就不會存在真正的虛高藥價,即使虛高存在,也不會在有選擇的地方生存下去。而患者在藥價虛高的重災區也就是公立醫院沒選擇權利,所以,不得不忍受人為刀俎的境況。而目前發改委所有的政策都是針對制藥企業和流通企業,對招標機構和年銷售額上千億的公立醫院而言卻沒有具體的管制措施。